土壤修復設備技術是將污染物在污染介質中固定,使其處于長期穩定狀態,是應用較普遍的土壤重金屬污染的快速控制修復方法,對同時處理多種重金屬復合污染土壤具有明顯的優勢。
根據土壤污染程度、污染物種類和修復目標等因素,采用適合的修復技術,農田土壤修復能達到較好效果,其修復效果評價主要是農田土壤污染物的去除或固定效果,農作物產量和農產品質量改善狀況。土壤修復是利用土壤一植物一微生物組成的復合體系來共同降解污染物,清除環境污染物的一種環境污染治理技術。
將植物修復和微生物修復技術有機結合起來,是生物修復研究的新領域,對于提高生物修復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它具有諸多優點,如可以利用太陽能作驅動力,能量消耗和費用少:對環境的破壞小,可使用于大面積的污染治理等。
污染土壤的修復是以去污染、復質量、再利用、保安康為目的,土壤修復往往是控污、減污、降毒、化險的綜合凈化過程,可使土壤恢復生產力、場地安全健康、礦區及濕地生態安全和景觀美化。植物修復技術是利用綠色植物吸收、揮發、根濾、降解、穩定等作用來轉移、容納或轉化重金屬、有機物或放射性污染物的技術。
土壤修復設備具有成本低、美化環境、無二次污染等優點,因而是一種很有市場潛力的綠色技術,應用于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的植物修復技術可細分為植物提取、植物間作、植物阻隔等技術類型。
土壤污染修復是改善農田土壤環境質量,保障糧食、蔬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為老百姓安全提供基本保障,保障人們的身體健康,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農田土壤修復技術選擇主要有三個原則:
(1)可行性原則
一是技術上可行,選用的修復技術對污染農田土壤的治理效果比較好,能達到預期目標,能大面積實施和推廣;
二是經濟上可行,治理成本不能太高,讓農村、農戶能夠承受,便于推廣,應盡量采用成熟度高和可操作性強的技術。
(2)安全性原則
盡可能選擇對土壤肥力、生產力負面影響小的技術,如植物修復技術、微生物修復技術等,在農田土壤修復技術在實施過程中,不要帶入新的污染物,不產生二次污染,不會對農田土壤環境、農作物和周邊環境以及人群健康產生不利影響。